2019年11月2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了外界期待已久的关于实施第13873号行政令《确保信息通信技术与服务供应链安全》(签发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的法规草案。该法规草案赋予了商务部长广泛的权力,规定一旦其在行政令中有指定“外国敌对方”后,有权审查、限制甚至禁止涉及信息通信技术与服务的交易。法规草案还确定了审阅、限制和禁止相关交易的流程,同时赋予了商务部长极为广泛的权力,包括确定哪些国家、实体或个人属于“外国敌对方”。商务部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持续至2019年12月27日。
该法规草案对其未直接规定的内容亦有重要意义。尽管此前的猜测是该法规草案将指出具体的国家和实体,但从表面来看,该法规草案较为中立,未将任何国家、实体或个人列为“外国敌对方”。就制定的时间而言,行政令要求美国商务部在2019年5月19日后的150天内发布实施规定。但美国商务部未能在2019年10月12日这一截止日期前完成工作,这可能是由于美国商务部优先考虑了持续开展的中美贸易谈判。甚至在制定期间,外界还猜测中国的电信公司很可能被该法规列为“外国敌对方”。
该法规草案的发布正值当下美国政府担心其他国家对其信息通信技术与服务进行干扰从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之时,并且这种担忧与日俱增。例如,联邦通信委员会于2019年11月22日通过表决一致决定,禁止美国电信公司使用联邦政府资金购买两家中国公司生产的设备。联邦通信委员会作此决定正是出于国家安全方面的考虑。
点击此处阅读中文版全文。
Authored by Roy Zou, Rachel Xu, Stephanie Sun, Benjamin Kostrzewa; Beth Peters; Anthony Capobianco; Aleksandar Dukic; Ari Fitzgerald; Ajay Kuntamukkala; Stephen Propst; Adam Berry; Ari Fridman; Jane Chen; Karen Ocasio
Are you sure want to delete comment ?
Scan this QR Code to share this content